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关于省环保督察组转办编号D0602-04案件处理情况汇报
作者:仙女湖    更新时间:17-06-09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来电人反映,新余市仙女湖区河下镇浒溪村蔡家村小组的一家养猪场之前建在当地水库上游,目前搬迁至村庄内,该养猪场污水直排村中水渠,散发恶臭气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二、交办信访件

属省环保督察组信访案件第20批,由仙女湖区管委会承办,63日收到,67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尽快解决养猪场搬迁至村庄内,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被举报对象为河下镇浒溪村委蔡家村小组严新美养猪场,之前,该养猪场建当地水库旁边,规模在1000头以下。我区要求1000头以下养猪场于531日前关停拆除到位。526日,该猪场联系好了买主将生猪全部卖出,同时对该猪场进行拆除。527日,买主对猪场生猪进行选择性购买,剩余了39150-180斤肉猪、1头母猪及12头刚出生的小猪仔,共计生猪数量52头未购买。因猪场正在拆除,业主严新美将生猪赶至家中暂时圈养。

五、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举报基本属实。河下镇相关人员对浒溪村蔡家村小组严新美家中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严新美家有39150-180斤肉猪、1头母猪及12头刚出生的小猪仔,共计生猪数量52头。因严新美在家中猪舍圈养生猪,散发恶臭气味,影响了村民生活。

六、存在问题

养殖户将未卖出的生猪圈养在家中,大小共计52头。

七、处理整改情况

处理措施:立即整改。

严新美已将剩余1头母猪及12头猪仔搬离,并打扫了卫生。目前群众反映的严新美村庄内猪舍已无生猪。

八、问题解决情况

问题已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拟于612日在新余市政府网站、新余日报、新余市环保局网站、仙女湖区管委会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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